發文作者:lokman04 | 30 十二月, 2007

政改

看到新聞中人大對香港政改的決議,決議定為 2017年可普選特首,2020年可普選立會,而2012立會的組成成份和決議方式不變。

莫名火起。

你可以估到理由均是什麼循序漸進,不影響香港繁榮,尋求大眾的共識。首先,香港立會組成由1984開始加入直選成份,到90年代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略各佔一半,到彭定康 “玩野"地把功能組別的 coverage 完全擴大以減低其特殊性,回歸後,廢除委任議員,那最到肉的立會組成成份和決議方式就一直不觸及,來來回回要等多十幾年...那個漸進的理由何在呢?

香港繁榮一理由更是白痴,舉個例,有日你叫一個小朋友掃定,他說 “你要確保掃地不會影響香港繁榮,我才掃!"我想反問普選會如何影響香港繁榮?那一個成熟的經濟體系不是民主成份較重的政制?不要拿南美洲之類的二三九流假民主社會作反例了,我在猜想如果當初九七年後,香港繼續的循著那時的步伐改革立會,這回歸十年間的政治爭議少了,我想這才是對香港繁榮有幫助。

所謂共識問題,要有幾"共識"才是共識呢?可以肯定有超過半數人贊成2012 普選,不共識嗎?對對對,那還有近半數的人是不贊成!又舉個例,媽媽要小朋友們拉屎,十個小朋友當中有六個說不拉,四個說拉,那媽媽說 “不拉屎的決定未有共識,還是照我說,拉!" 那無屎拉的幾個小朋友就被迫拉屎了....什麼是共識呢?又想是那些共識以外的人呢?又誰是說要共識呢?我看只是賊喊捉賊吧。

理據不成,那討論空間呢?

有關方面謂要在同一個平台上才可以討論,所謂同一個平台上的意思為你先贊成  2017/2020,才可討論。我要討論的就是不贊成這個決定,為什麼討論要在一個所謂的平台上才可進行?我以為有個口就可以討論,另外,為何有關方面有權定立討論平台呢?

理據不成,又未有有討論空間。

體制內似乎無可以反撲的餘地了,只有用上體制外的方法。一則可以遊行曬馬要求2012,如果做到有類似七一的氣勢,才有轉機,但問題是在欠缺社會議題、經濟向好的今日,泛民的吹雞能力有限。二則可以確保2017/2020發生,對政制建構方面,泛民應開始制定在普選下的行政立法機制,另一方面,加強在社會各階層對普選的認識,不止於口號的訴求,加強滲透力,形成更大的吹雞力,2017/2020有何異動時,一乎百應。

人不多,但總可分兩隊人做的。若有一天有相關行動,必出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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